美丽的城——梅河口
梅河口市,也叫梅河,是吉林省中部城市群重要的支点城市、吉林省东南部门户城市。
彼时的梅河口,还叫海龙县,昔日作为清朝皇家“围场”被封禁了二百余年。
1931年,“九.一八”事变,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,海龙为沦陷区,设伪海龙县公署,列为乙类县,隶属于奉天省。
1946年3月6日,东北局梅河口会议在市区和平街一座二层楼召开。这次会议是经毛泽东批准,由彭真主持会议,主题是讨论中央军委提出的攻打长春和四平的决策。
1985年2月4日,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海龙县,设立梅河口市(地级),以原海龙县的行政区域为梅河口市的行政区域,并将通化地区的辉南、柳河2县划归梅河口市管辖。
1985年12月19日,国务院批准同意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,将辉南、柳河2县划归通化市管辖,由通化市代管。
2013年9月,梅河口市被省委、省政府确定为扩权强县改革试点,先后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、全国平安市、全国十佳“美丽中国·最美城镇”、国家卫生城、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,经济综合发展水平2013年、2014年、2015年连续3年保持全省县市第1位。
今年,梅河口市进行了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市场化改革,适时引进山东明基环境发展有限公司。自3月份企业接手至今,背街小巷、无物业小区、支次巷路、城乡结合部变得跟主街主路一样靓丽。大街上许多先进的环卫设备往来行驶,整个梅河口呈现出一幅生机盎然的美丽画卷。
环卫人员面目一新
道路清扫精细化
垃圾清运及时化
如今的梅河口更整洁、更干净、更美丽。